【記者林姿瑋/北市報導】一、招收設籍台北市失業民眾參訓為優先,不招收在職「有投保勞工保險(商字號公司保)者」
二、具有下列特定對象身分之一者,繳交相關證明文件由承辦委訓機構代為申請免繳自付額由政府負擔全部訓練費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含非自願性及自願性)
2.獨立負擔家計失業者
3.中高齡失業者
4.身心障礙失業者
5.原住民失業者
6.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7.更生保護人失業者
8.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等對象失業者(持有工作證或長期居留證)
9.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10.長期失業者
三、未符合上述身份之失(待)業者,應自行負擔本招生簡章所列之自行負擔費用
【報名注意事項】
1.親自至本中心委託之各承訓機構完成報名手續。
2.依各承訓機構規定繳交照片、勞保資料表正本(開訓前三個月內列印)、身分證影本、學歷證件。
3.「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應持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之職訓推介單完成報名手續。
4.「長期失業者」應持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輔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證明完成報名手續。
註:勞保資料表(列印開訓前三個月內資料)請持身份證至勞保局(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號)或各地辦事處列印「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詳洽網址:http://www.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a6979c3:34a5&theme=/3790000000/96v1_msg&layout=/3790000000/96v1_msgc&pressmode=&acc=&p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