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22日媒體報導臺北市政府新工處委外廠商,未依規定修鋪道路坑洞照片一事,新工處表示已依約罰處廠商,同時撤換品管人員及該名道路維護員,並要求加強辦理人員教育訓練,確切落實標準作業流程修補道路坑洞。新工處也表示,如再有類似案件發生,將加重罰處。
新工處進一步指出,道路坑洞修補之標準作業流程,包含以十字鎬將坑洞修成方正、坑洞清理潔淨,以木槌或夯實機壓實等,再將坑洞修補並與週邊路面接順,相差不得超過0.6公分,均載明於委外廠商契約約定中。
新工處將加強一般道路維護工程之品質查核,若發現廠商不符契約約定,依約罰處,絕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