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市定古蹟文萌樓憂心被都更」事宜,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該建築物係95年經本府文化局指定之市定古蹟,已要求申請單位於更新後仍依現況保留「文萌樓」,尚無相關拆除計畫,特予敘明。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文萌樓」係位於「擬訂臺北市大同區雙連段三小段726地號等35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範圍內,因「文萌樓」具有深厚之人文背景,故於事業概要審查時,即已重視古蹟之後續保留問題,主動要求申請單位應考量更新後「文萌樓」與周邊環境之調和,前揭事業概要案前經本府100年1月12日核准在案,因本案尚未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及第22條規定檢送事業計畫辦理報核,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未來將依相關規定並會同文化局進行審查作業,除保留現況古蹟外,亦將審慎評估後續整體環境調和議題,以兼顧都市發展與歷史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