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環保局表示,為遏阻車輛排放廢氣影響空氣品質,北部四縣市包括新北市、臺北市、桃園縣及基隆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將延續去(100)年之作法,聯合於4月2日起至9月30日止同步加強取締車輛使用非法油品及排氣污染。本項聯合大執法將持續至9月底,稽查重點區域包括縣市交界、重要幹道及高速公路沿線路段,以區域聯防方式攔檢高污染車輛,並每月擇定1日四縣市同時於各縣市共有道路或交接處執行聯防稽查作業,如經稽查不合格車輛,在排氣方面按違規項目及車種,將可處車主新臺幣1,500元至20,000元的罰款,如經查獲使用非法油品者,罰鍰更高達新臺幣5,000元至75,000元。
臺北市環保局指出,造成北部地區空氣品質不良原因以臭氧為主,且車輛排放污染為最主要的來源之一,再加上氣候條件因素(高溫、天氣穩定污染不易擴散),每年4至9月為北部四縣市地區主要發生空氣品質惡化時節,由於機車排放廢氣是大臺北地區主要空氣污染原因之一,其中以二行程機車污染情形及陳情最為嚴重,為加速淘汰高污染老舊機車,臺北市環保局將於4至9月加強二行程機車攔檢作業,特別是車輛設籍數較多的區域將列為重點攔檢熱區,若經檢測不合格者,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規定當場告發處罰,並要求應於7天內改善,車主如未在7天內將機車修復並至定檢站複驗合格,則會再按次處罰新臺幣1,500元~6,000元。
臺北市環保局呼籲車主務必定期保養維修車輛,並依規定進行排氣定期檢測以及使用合法油品,且車用柴油硫含量管制規範已加嚴至10mg/kg,請車主不要貪小便宜到地下油行購買使用非法油品,因為非法油品硫含量高,不僅污染環境又傷害引擎,且因濃度甚高,即使只加過1次油,隨後加合法油品數次仍無法稀釋至標準濃度以下,因此極容易被查獲遭罰。
100年度執行期間,在機車方面共計執行排氣攔檢8,811輛次(告發1,394件),柴油車方面共計執行排煙攔檢2,065輛次(告發332件)、柴油車油品抽查10,020輛次(送驗744件,檢測不合格告發7件)。
臺北市環保局強調,稽查取締只是手段,最終目的仍希望車主定時保養愛車並使用合法油品,因此該局除了強力稽查外,並配合相關輔導措施,例如輔導客貨運業者實施油品自主管理,透過公司內部管理,要求司機加油時,紀錄加油公升數、里程數、加油地點及保留發票備查;另外推動柴油車車隊定期維修後主動到環保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測排煙,以確保所屬車輛排氣符合標準,避免因排放黑煙被環保局稽查人員攔檢、目測判煙或被民眾檢舉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