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由省府代管的陽明山「草山御賓館」,省府決定近期內,對周遭環境清潔的維護,給予必要的修剪與整理,以免影響當地環境衛生。林政則主席是在日前的主管會報中,作了以上的裁示。
臺北市議員陳建銘關心市定古蹟「草山御賓館」修復及管理維護問題,文化部深表重視,乃由該部文化資產局於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3時,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後,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會議室召開研商會議,由王壽來局長親自主持,省府林政則主席非常重視,特派行政組總務科長蔡志雄與會,表達省府立場,並提出建議。相關單位經會中充分討論後,已達成共識,將對該市定古蹟重新審議其未來定位。
省府在10月15日(星期一)中午召開的第93次主管會報,行政組組長陳耀宗針對本案提出報告,初期建議省府先對於該賓館的周遭環境清潔,給予必要的修剪與整理,以維環境衛生;中期則建議參照臺中市政府委管省府臺中市霧峰區光復新村宿舍群(臺中市定文化景觀)模式,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代為管理草山御賓館,進行修復或再利用前期規劃及環境基本維護;長期則建議臺北市政府依「國有財產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等規定,協調相關單位進行建物及土地撥用或捐贈相關事宜,俾利該府整體都市規劃願景實現,並透過適當規劃整修再活化利用,對於建物撥用作業,省府願配合辦理。
林政則主席聽取陳組長及蔡科長的相關報告後裁示,省府雖為「草山御賓館」建物經管機關,因無經費進行該館之整修與管理營運再利用等工作,惟在該館未來再重新審議定位前,請行政組於年底前,先行完成草山御賓館周遭環境的清理及除草工作,以維護安全。
省府表示,「草山御賓館」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原為日本裕仁皇太子來臺視察時居住所興建,直至日據末期都是提供日本總督府重要人士所使用;臺灣光復後,為考試院長孫科先生官邸,孫院長過世後,家屬搬離即無人居住使用。因產權複雜,雖為臺灣省政府列冊建物,坐落土地分屬中華民國及新北市所有,管理機關分別為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國有財產局及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各管理機關皆無使用計畫,亦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編列預算進行管理維護,因長年閒置未使用,經風吹日曬雨淋,目前已嚴重坍塌毁損。
臺北市政府於87年9月1日公告指定「草山御賓館」為市定古蹟,88年7月1日起執行精省作業,省有財產依規定變更為國有,省府受限於人力及經費,「草山御賓館」僅由前公管組(現已移撥行政院國科會中科管理局)進行基本庭園整理及圍牆修繕,臺北市政府曾針對「草山御賓館」週邊土地範圍都市規劃案,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委外研究,期末報告預估後續整修管理費用約一億元,省府年度預算實無力進行古蹟本體維復,又因省府非文化部文化資產保存相關費用補助對象,且辦公室位在南投中興新村,與「草山御賓館」在交通地緣上,無法產生連結,難以長期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