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已屆,許多學子紛紛投入打工的行列,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呼籲,不論事業單位、欲打工之學生及家長都應瞭解相關勞動法令,讓青年學子安心快樂工讀。
勞工局表示,青少年涉世未深,社會經驗較為不足,於求職更應謹慎小心,提醒求職朋友謹記「5不3要」:「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並提醒家長應隨時關心掌握兒女求職及工作情形。
勞工局勞動基準科梁蒼淇科長強調雇主僱用工讀生應注意下列幾項規定:
一、不得僱用未滿15歲以下之童工。
二、如僱用國中畢業學生年齡在16歲以上,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給付工資時,月薪不得低於18,780元,時薪不得低於103元。
四、勞工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超過8小時應給予勞工加班費。
五、一天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
六、雇主應讓勞工每工作7天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
梁科長進一步補充,雇主務必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及確認工作環境安全無誤,以防突發職場意外,對於勞雇雙方都有保障,切勿省小錢花大錢,且提醒事業單位進用工讀生也應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一旦查獲違法,可裁罰新臺幣2萬元至3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將從重處分,並公布名稱。
勞工局陳業鑫局長籲請青年學子及家長均應瞭解勞動基準法中工資、工時、休息時間及休假等勞動條件規定,家長也可藉此機會與兒女分享工作經驗,注意勞動權益是否受損,除了增加青少年社會經驗,更可促進親子關係,讓暑期打工安全快樂又充實。
勞工局未來將針對常僱用工讀生之事業單位不定時抽查,一旦查獲違法,除依法處罰外,並持續派員複查督促業者確實改善,維護優質工作環境。民眾如有任何勞動條件問題,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勞動基準科,以保障自身勞動權益;也設立了「打工防騙專線」:1999轉7037,提供不實徵才申訴及檢舉管道,維護求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