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慧明台北專訪報導】以前的醫療觀念,若診斷為「高膽固醇血症」,而沒有心血管疾病的年輕族群(30-40歲之間),醫師通常建議只要加強低膽固醇食物的攝取,加上持之以恆的運動,就可以達到降低血清總膽固醇,或是壞膽固醇濃度的目的(即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而未建議服用降膽固醇藥物。
但宏恩綜合醫院家醫科主任譚健民醫師指出,經過二、三十年的流行病學探討,發現這群人隨著年齡増長,會衍生動脈內膜血脂斑塊堆積,甚至動脈內膜肥厚而硬化的病灶。欲早期確認是否動脈粥狀硬化,可經由頸部兩側施行「頸部超音波掃描」確診,並加以積極控制膽固醇。
膽固醇已被認定為導致動脈硬化的主因,由眾多研究顯示,頸動脈粥樣硬化(carotid artery atherosclerosis, CAA) 與腦梗塞(cerebral infarction, brain Infarction) 之間有相當密切的因果關係,CAA 斑塊會使動脈管腔變得狹窄,導致管腔內血流量減少,就好像水管雜物淤積,能流過的水流就會變少,壓力變高。而萬一斑塊破裂脫落,會造成遠端動脈阻塞,引起缺血性腦中風。
由研究實驗結果顯示,頸動脈粥樣硬化與冠心病的嚴重程度具有正相關係,因為二者具有共同的發病機制及危險因素。
譚健民醫師強調,動脈粥樣硬化症罹患者的高危險人口群如下:一、高血壓罹患者。二、具腦梗塞病史者。三、具腦內出血病史者。四、陣發性腦缺血(TIA)罹患者。五、男性≧45 歲、女性≧55 歲或停經者,尤其其中曾有胃幽門螺旋桿菌感染者。六、有早發性冠心病家族史者(男性≦55 歲、女性≦65 歲)。七、高膽固醇血症者及高三酸甘油脂血症罹患者,不論年齡其總膽固醇大於250 mg/dL、HDLC<40mg/dL。八、長期吸菸者。以上這些高危險人口群更應該適時的給與降膽固醇藥物的治療。
因此,對於五十歲以上而血清總膽固醇大於200 mg/dL的人,不論是否有心血管疾病或是糖尿病,最好要安排一次「頸動脈超音波掃描」檢查,一旦發現有頸動脈粥狀斑塊,或同時有動脈壁肥厚現象,建議應長期甚至間歇服用一種可將LDL-C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至100 mg/dL以下,並減少粥狀斑塊體積的降膽固醇藥物治療。
根據美國心臟協會與美國中風協會( AHA/ASA)建議,凡是有過暫時性腦缺血(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 TIA)或是中風病史的病人且血中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ow-density lipoprotein, LDL-C)大於100 mg/dL時應該接受statin(一種降膽固醇藥物)的治療,治療的目標為至少要使LDL-C較原值降低50%。
最後譚健民醫師提醒,是否需要服用降膽固醇藥物,不能只以膽固醇數字高低為判斷標準,而是需以「頸動脈超音波掃描」檢查的結果為依據,一旦經由超音波掃描,確認存有頸動脈粥樣硬化及斑塊囤積的現象,這些都是未來衍生冠心病及腦中風的明確指標,就建議該服用降膽固醇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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