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林政則主席在12月17日省府第96次主管會報中,聽取行政組陳耀宗組長就陽明山草山御賓館建物週邊環境及雜草清理工作報告後,對於行政組同仁及協力廠商的辛勞付出,表示肯定及滿意,並請同仁儘速將省政府辦理情形轉知臺北市議員陳建銘。
臺北市議員陳建銘關心市定古蹟「草山御賓館」修復及管理維護問題,省府林政則主席非常重視,在省府第93次主管會報指示行政組務必於今(101)年底前,完成對該古蹟建物週邊環境的清理維護,以維持其基本的安全與清潔衛生。
省府行政組陳耀宗組長表示,雖然省府目前僅為「草山御賓館」建物的代管機關,但為維護其周遭環境清潔與安全,謹遵照林政則主席的指示,已如期於12月15日前完成該建物周邊環境的清理除草工作。
另外,總務科蔡志雄科長於11月22日與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林副局長和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林會承、王惠君、詹添全及李乾朗委員等人赴省府經管的「草山御賓館」現場會勘後,再進行討論及審議,當天會議作成以下四點結論:
(一)「草山御賓館」保存方向仍維持「市定古蹟」身分。
(二)「草山御賓館」後續管理機關議題,先由陽管處及臺北市文化局進行協商,未來再依協商結果,邀請各管理機關討論。
(三)因「草山御賓館」仍決定維持市定古蹟身分,所以,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為「文化保存」用地,也是一個可行方向。惟考量古蹟活化再利用之彈性與可行性,有關使用項目希望能夠更彈性規定。因此,建議「文化保存」用地使用組別擴大為:「管一」各使用組別範圍內,經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並送陽管處同意,始得設置。
(四)在「草山御賓館」管理機關尚未統合確定並完成撥用前,仍由目前各建物土地管理機關進行初步環境整理及清潔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