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業於101年5月29日正式發布「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施行,該法案分級制度將由現行4級制調整為5級制,現階段處於宣導期,新的分級管理辦法將從明(102)年元旦起上路,凡未依規定分級或標示業者,依規定處3萬元~15萬元罰鍰。
數位時代,遊戲是兒少上網的主要活動之ㄧ。根據調查,75%的兒少週末主要娛樂是上網,超過 50 %的兒少玩過限制級與輔導級網路遊戲。因此,遊戲內容是否會對兒少身心造成不良影響,成為許多家長憂心的問題!
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分級管理辦法)」是經濟部工業局依據去(100)年11月30日公告修正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4條授權,針對施行5年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進行檢討,併廣泛收集美、日、韓、歐等各國法例,邀集業者、兒少、教師、家長等各方團體溝通座談,採取分級細緻化、消費資訊透明化及管理有效化原則,修正訂定;該分級管理辦法主要修正項目包括:
1.遊戲軟體不分載具一律納入規範,因應科技發展。時下最夯App手機遊戲也納入分級管理,減少家長及社會大眾疑慮。
2.分級制度由 4 級調整為 5 級,兼顧兒少心智發展。在 12 到18 歲之間增列15 歲級,配合學制讓不同階段兒少有適齡的遊戲選擇。
● 限制級(簡稱限級):18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 輔導15歲級(簡稱輔15級):15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 輔導12歲級(簡稱輔12級):12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 保護級(簡稱護級):六歲以上之人始得使用。
● 普遍級(簡稱普級):任何年齡皆得使用。
3.強制分級及情節標示,充實消費資訊。在規定位置標示一定大小的級別,同時要求描述內容情節如性、暴力、菸酒、棋牌娛樂等,作為家長及消費 大眾選購遊戲時的參考。
4.強化通路下架、移除義務,減少兒少接觸有害內容。未來第一線販賣或提供連結服務的通路如賣場、便利商店或網購平台等,對限制級遊戲必須分區陳列。未分級或有害內容有下架、移除或阻斷連結義務,由第一線防止兒少接觸不適齡的遊戲。
新分級管理辦法今(101)年5月29日正式發布施行,明(102)年1月1日起,國內發行的遊戲軟體必須適用新分級制,至於公告前已上市遊戲,將給予一年緩衝期改善到103年底止,凡未依規定分級或標示業者,地方主管機關可以處3萬元~15萬元罰鍰;為確保兒少身心健康的遊戲娛樂環境,呼籲業者務必落實分級及標示作業,以免受罰。
業者若有疑問可上http://www.gamerating.org.tw//查詢遊戲級別、情節及官網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