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住商大樓拉皮竟花公帑」、「北市補助要道房屋『劫貧濟富』」,係媒體對於市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政策有所誤解。為有效推動本(100)年度之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臺北市政府不僅針對一般公寓大廈之建築物提供補助,更針對「七樓以下且無電梯之建築物」對於外牆修繕、補強結構安全及增設電梯,以及文創產業活化利用進行補助,共受理四大整建維護類別,共計59案,媒體報導僅為本府公告受理之方案一-公寓大廈類評選結果,特予澄清。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今(100)年度臺北市政府對於不同類型之建築物亦提出不同之受理類別,方案一為公寓大廈類,主要受理一般之合法建築物;方案二為中低樓層類,主要受理七樓以下且無設置電梯之合法私有建築物進行外牆拉皮;另方案三為無障礙設施(含電梯改善)類,主要受理七樓以下且無設置電梯之合法私有建築物裝設電梯:方案四為針對「閒置建物引進文化創意產業進駐」,提供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透過經費補助方式,除賦予建築物更多之生命力外,並引導本市整建維護朝向更多元且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
近年來都市更新各項議題倍受關注,除窳陋地區「重建」更新之外,對於欲進行「整建」更新之老舊建築物,可透過本項補助進行整建維護,以最經濟快速的方式,改善居住環境品質並進而提高建築物使用性能。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自98年度起提高補助額度至總工程經費之75%為上限(一般地區以45%為上限,兩者皆以1000萬元為限)後,申請案件亦逐年攀升。本年度因申請案眾多,相關申請案件共分2梯次進行評選,評選通過之案件,後續應進行內部意見整合,取得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3/5以上之同意比例,並擬具事業計畫向本府申請報核,並於事業計畫經本府審議通過及核定實施後,始得辦理請款及施工程序。
至有關報載表示「老屋拉皮改善建物外觀,幫助拉抬房價」部分,由於房價提高,則相關稅收則亦水漲船高,其利益仍是由全民受益。而報載「應優先補助窳陋地區改建」,本府已訂有「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協助重建更新改建,亦將持續推動整建維護更新,全力改善市容景觀。
本(100)年度之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業已於100年6月30日公告受理截止,若市民想更了解本府「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案」之各項詳細內容或想確認自己所居住之建築物最適合申請何項方案,可逕洽崔媽媽基金會(聯絡方式(02)2365-8140;(02)2321-5696#2977),或可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www.uro.taipei.gov.tw/首頁之老屋拉皮申請專區下載相關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