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間8時54分,消防局救護車執行承德路、基河路口機車自摔救護案件,送往榮總途中,於承德路往南車道左轉士商路口,僅差約半個車道就進入士商路時,救護車不幸與承德路往北直行機車發生車禍,第一時間立刻請求119指揮中心加派救護車支援。
當天值勤的救護車駕駛許姓消防員表示,正在送患者往榮總的路上,一如往常,鳴警報器,閃警示燈,當時又是綠燈,6線道的大馬路,就差半個車道就到士商路口了,所有車輛都已停車禮讓。
消防局表示,車禍當事人彭義評先生,前晚騎車與救護車發生事故,機車車身滑行距離救護車約2個救護車車長,約10數公尺,發生事故時間約晚間9時5分,2名救護人員當下衝下車評估傷者,立刻進行CPR,貼上AED,並完成長背板,頭部固定器及頸圈等急救處置,待支援之救護車抵達後,隨即後送新光醫院急救,但仍不幸回天乏術。
消防局指出,第1時間由第四大隊大隊長及災害搶救科科長等10人到達新光醫院協助處理,並主動表示慰問及後續協助之誠意,但家屬悲慟溢於言表,消防局再次強調,一定會配合檢警辦理。
消防局並表示,第一時間已針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至於本起車禍事故救護人員依標準作業流程、救護車警鳴器使用規定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執行勤務,過失責任的認定,現由士林地檢署移送交臺北市政府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至於車禍保險理賠部分,最高可達220萬,消防局深知人命不能以金錢論斷,消防局感同身受,但執行任務期間發生意外不幸,兩肇均有遺憾,消防局及全體救護同仁都已主動在協調適當方法,希能幫助彭義評先生家屬及救護同仁渡過難關。
車禍發生後,消防局及警察局都針對附近錄影器查調錄影,但均無所獲,另也積極尋找目擊人士,但現仍無結果。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共有78台救護車,其中20輛裝設行車記錄器,消防局的救護車都是民間熱心團體或民眾捐贈,明(101)年已編列預算,預計明年初北市救護車都會完成裝設行車記錄器。
許姓救護員已任消防人員8年,並任專責救護工作5年,救護過的人超過2,500位,他育有2歲稚女,因為表現優異深獲長官肯定與信賴,還擔任安全責任區及承辦總務工作,是非常認真負責沈穩的消防人員,也因為如此,在發生悲劇的同時,堅持完成所有專責救護員的SOP,持續CPR,直到支援救護車接手,就臨場反應及敬業精神而言,在此一不幸事件中,已無可苛責,後續事宜則由消防局協助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