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年末為臺北市各大百貨公司實施週年慶期間,百貨公司內部勞工因執行各項週年慶活動而可能有超時工作、休假不正常之情事,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長陳業鑫特別指示勞動檢查處執行「臺北市百貨業週年慶專案勞動條件檢查」計畫。
此次共計檢查5家設於101大樓外商專櫃與知名服飾公司,竟就發現其中4家明顯違法,基於職責,勞工局皆已依法裁處。陳業鑫局長強調,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加上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每工作7日中要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這些規定的目的都是為了維護勞工身心健康避免過勞。
陳業鑫局長更進一步表示,修正之勞動基準法罰則章大幅提高罰鍰金額,最高可處罰至新臺幣30萬元,經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且還可以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希望事業單位恪守勞動法令,並擔起企業社會責任。本市勞工如有勞動權益受損情形,可撥打1999向勞工局或勞動檢查處(02-25969998)提出申訴。